三名男女参与去年初旺角骚乱,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早上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三年。同样有案在身的本土民主前线黄台仰到庭旁听后表示,对判刑感到痛心,希望政府反思,为何年轻一代会有这些行动,又说愿意为几名被告及其他同样被控人士,提供可行协助。旺角骚乱至今有三十人被控参与或煽动暴动罪,黄台仰被控参与暴动、煽动非法集结、煽动暴动三罪,案件今年八月作预审,并排期明年一月十五日,在高等法院审讯八十天。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暴动罪最高判监是十年,但区域法院最高只可以判刑七年,因此认为此次判刑并不算重。她认为对年轻的参与者来说,是沉重的教训,并能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故意破坏社会秩序,并有机会伤害他人的行为,将要负上严重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