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电话执行 换来当事人满意笑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4:00:00  评论(/)

20171月,杨某诉邬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邬某应赔偿杨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邬某没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向垫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邬某银行账上存款四万余元,但未能查找到房产、车辆等信息,也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已经外出广州打工。

为了不让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执行法官采取了电话执行的方式,通过电话向远在广州的被执行人邬某释法明理,告知邬某法院已经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望其主动配合。经过两个月努力,沟通取得进展,被执行人意识到这笔赔偿金是躲不掉的,同时执行法官严正告知邬某如果继续拖延,其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邬某这才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感到有些害怕。执行法官预判执行兑现的可能*较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议杨某与邬某和解,向其阐明了执行和解对其有利方面,并表明愿意给杨某做和解工作。被执行人邬某感受到执行法官切实维护当时人利益的温暖,逐渐消除了对抗情绪。近日,被执行人邬某主动让其妹妹来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兑现了协议约定的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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