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巫山县法院以“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执行效率”的思路,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执行结案率均保持在80%以上,执行收结案实现了动态良*循环。
该院依托网络系统对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规范,以网络规范执行人员的办案行为。在执行工作中,通过推行重大事项的合议制、建立执行异议审查权和实施权相分离、款物执行权与交付权相分离制度,内设审查、执行、内勤等机构,专门负责案件审查、执行和执行款项的分配。对案件当事人异议的审查,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一律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
该院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列入重点,凡涉及面广或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进行沟通,主动争取支持。该院在清理积案中,严格实行执行申请权备案登记制度,把住执行案件“准入”关,缓解执行积案。同时,坚持抓住四个突破口,一是以历年涉诉信访的案件为突破口;二是以当事人要求恢复执行的为突破口;三是以涉及群体*的执行案件为突破口;四是以旧存案件为突破口,切实避免新的执行积案的形成。
此外,通过与居委(街道)建立“两位一体”工作体系,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排除妨碍、非诉行政拆迁等执行案件,充分利用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当地居民关系密切的优势,请他们帮助做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