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决定不就袭警及拒捕的控罪提出上诉,今早九时,由律师陈淑庄陪同,到高等法院处理有关法律程序,之后便会即时服刑。曾健超在法院外表示,并非因为见到三名被判暴动罪的被告监禁三年,担心自己会被加重刑期而放弃上诉,他又说,相信香港惩教及司法制度健全,不担心在监狱内受到人身伤害。本身是选委的曾健超说,星期日会在监狱中就特首选举投票。
曾健超被控在二零一四年十月,占领行动期间,在龙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向警员淋泼液体,去年五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及拒捕罪成,判监五星期,他提出保千上诉至今。曾健超说,预计扣减假期后,需服刑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