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垦丁大街一名炸鱿鱼业者王男,将技术传授给来自台南的易男,且双方签订合约一年,并要求易男不得向他人透露相关的商业机密,且避免市场过度饱和,若要新设鱿鱼摊必须得到王男同意。不料,易男竟自行摆摊在王男摊位斜对面,引起王男不满愤而提告,易男遭判赔60多万元。
合约期间,王男负责提供器具,传授制作秘方、物料进货等,易男则负责摆摊,没想到合约尚未期满,易男竟自行摆摊在王男的摊位斜对面,引起王男不满。不过易男却声称,该摊贩是朋友的,也没有透漏任何商业机密。
经调查后确认该摊贩与易男有密切关连,台南地院法官判定易男确实违约,一审判赔王男60多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