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子矮*侵未遂,要不然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位被坏人糟蹋的女孩!男子来北京打工,一次喝醉酒坐公交车,刚好有一名女子跟他同时下车,这时候男子竟然*胆包天打起歪主意,将女子强行拽到绿化带内实施强*,最终因为个子太矮被迫放弃*侵。隔天男子就被警方抓捕归案,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因个子矮*侵未遂,男子对自己被法院判刑2年10个月的结果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这样的判罚太重,于是提出上诉,不过却被法院驳回,认定男子是*侵未遂而非犯罪中止,维持原判。现在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进的水,如今说什么都晚了,还是好好在里面接受改造吧!

被告人丁某1998年出生,案发时还未满18岁,是一名外地来京的厨师。丁某供述,2016年3月16日晚上9点多,他喝完酒坐公交车在火器营桥西公交车站下车,一个年轻女孩和他一同下车。下车后,丁某见周围没人,就想强*对方。他将女子拽到绿化带内,女子喊“救命”后求饶,他用手捂住对方的嘴,欲强*对方但因为个子太矮身高差异过大没有成事。
24岁的受害人称,她刚下车就被一名男子拽住衣领往绿化带里拽,一直被拽到树林里被*侵。
案发第二天丁某被抓。法院审理期间,通过社会调查及心理测评工作了解到,丁某的家庭在教育和监管方面的缺失等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一审被判2年10个月后,丁某上诉,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且具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过重,应当判缓刑。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强*罪,且强*意图非常明显始终未放弃,未得逞系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并非自动放弃犯罪,故系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一审判决量刑适当。
丁某的辩护人称其“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程度小”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日前晚间9点左右,到火器营桥西公交车站实地走访,发现位于道路西侧的公交车站,人行道内侧是不设障碍的绿化带,绿化带后是一条水沟,再往里是一片小树林。当晚公交车站上下车的人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