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年提高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3 22:15:07  评论(/)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已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为主的制度框架,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年提高、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近年来,本市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切实减轻了市民的负担,增强了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

2011年,本市完善了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平稳实现了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过渡。建立制度化调整机制。近年来,本市每年1月起调整各类养老金待遇,其中企业养老金、镇保养老金、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2年末的2341元、982元、370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3558元、1549元、750元,增幅分别达到52%、58%和103%。特别是职保养老金调整方面,已经逐步形成了普加+特加的养老金调整机制。2016年,机关事业和企业统一纳入养老金增长机制。

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2012年,本市调整了职工医保门急诊支付办法,改为按年龄分档,缩小待遇差距,优化了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近年来,本市还多次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2012年的28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2万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医保门急诊和住院报销比例。2017年1月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此外,初步形成了医保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探索了大包装、简包装招标采购,对部分医保药品开展了带量采购试点,并配合医改,建立医保慢*病长处方与家庭医生慢病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定点医院自费药品器材管理。

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近年来,本市每年4月调整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民生保障待遇,形成了比较固定的调整机制。其中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从2012年的755元、810元、860元提高到2016年的1415元、1470元、1520元;从业妇女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水平从2012年的24742元提高到2016年的34189元。工伤保险金从2012年的3.5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5万元。近年来,本市还先后实施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功能基本齐备。此外,2015年7月,本市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2013年1月,本市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了本市女职工的产假期限,将生育女职工的产假期限从90天延长到98天。2016年7月,调整了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办法,提高了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将生育的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从2004年的3000元提高到3600元,进一步减轻了女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了生育妇女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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