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许多国中小学的代理教师,每年聘期大多从8月29日到隔年的7月1日,整年度只能领到10个月薪水,等于一到暑假就失业。教育部今天(24日)表示,日前已邀集各县市政府达到共识,将来代理教师若有兼任行政职务,或获得再聘,各县市政府应给予一年12个月的完整聘期。
有民众在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参与平台上,对于国中小学代理教师聘期,提议应给满12个月,结果在2个月内,获得5千人连署响应。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国教署日前邀集22个县市政府及教师、家长团体开会讨论,确立将来具有含括上学期及下学期聘期的代理教师,若因业务需要兼任行政职务,或得到连续聘用,或属于教育部专案补助经费增置的代理教师,则各县市政府应给予完整年薪,并在暑假期间赋予任务,且载明于聘约中。林腾蛟:‘(原音)因为代理教师也可以聘期超过1年,1年之后,如果表现良好,还可以再聘,针对再聘的代理教师,他的聘期部分,如果也含括上、下学期的话,这个部分也是建议各地方政府能够朝支给完整年薪的规划。’
教育部强调,聘任国中小学代理教师虽属地方政府权责,教育部也了解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困境,但薪资的核发仍应立基在公平正义原则,教育部期待各县市依据会议共识,能给予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师,从8月1日到隔年7月31日的完整聘期。
林腾蛟提到,教育部与地方政府也将督导学校,对于暑假期间未给薪的代理教师,学校不得要求老师到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