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一名男子今天下午在头份市一处加油站买了2公升汽油后,随即引火自焚,母亲、姐姐连忙协助灭火,造成3人均烧烫伤送医,其中男子全身80%严重烧伤有生命危险。
苗栗县消防局指出,下午3时30分许获报,头份市八德一路一间加油站发生自焚火警事件,经派遣人车到场,将3名烧伤民众送往为恭医院抢救,所幸火势并未波及加油站。
警方初步调查,张姓男子自备桶子到加油站,花46元买了约2公升95无铅汽油后,随即淋在身上,家属赶到现场抢下他手上的打火机,但仍引燃火势,导致男子及母亲、姐姐均遭烧伤;加油站人员连忙持灭火器扑灭火势。
3人到院时,急诊室弥漫汽油味,其中,男子全身约81%3至4度烧烫伤,有生命危险;姐姐双手掌及左小腿2度烧烫伤,母亲双手掌2度烧烫伤。男子自焚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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