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四分组,今天下午针对“人民参审或陪审的议题”召开公听会;会议中,有6组机关与专家学者进行意见陈述,支持参审与陪审制的人马,正面交锋。
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四分组第一次增开会议,今天下午1时30分,在最高法院进行“人民参审或陪审的议题”公听会。
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率先进行意见陈述;他说,如果参审或陪审制只能选一种,希望是陪审制,而它也是“梦中情人”。
高荣志解释,陪审制在维护公平法院不虞余力,不希望让法官公亲变事主;人民和法官分工分离,人民是主角;精致的审判,法庭活动要让人民听得懂,因此变得不神秘、口语等。
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律师李宜光则持不同看法;李说,若采陪审制,现在进行几10年的刑事审判制度要有所改变,这简直是“砍掉重练”;如果要尽速引进参审制,建议可以参考日本的裁判员制度。
“参审制才是最好的选择!”司法院法官报告人陈思帆也说,经过研究,在提升司法信赖度成效上,参与前、审理中、判决后的司法信赖度提升程度,参审模式远远大于陪审模式;期待以大规模参审制度,达成“用合作取代孤立、用对话化解封闭”。
律师尤伯祥说,人民参与审判在解读证据、认定事实方面,有职业法官难以企及的优点;然而,在没有任何实证经验研究,又一定要选一个制度下,他认为“陪审制比较好”。
尤伯祥解释原因,除了台湾人民水准高,台湾也没有引进参审制的的条件,因为人民对职业法官的信赖度不高,而且从国外经验来看,还有一些根本致命问题要解决。
“没有刑事程序的改革,人民参审几无可能!”教授林裕顺则说,目前采用陪审制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参审制国家则有日本、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要讨论陪审制度,得考量历史、社会条件文化关系等条件,台湾不能只学形式,要基于本土。
法务部则认为,采用参审制可能较无违宪疑虑、有助社会多元价值之对话与交流、制度变动不至过巨且仍能达成尊重人民意见的改革宗旨;陪审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有违宪疑虑、“司法民主化”的概念需谨慎,也要考量判决不附理由国民能否接受。
法务部也建议,若要初步引进人民参与审判制度时,可先参考采用欧陆或日本式参审制度,这对台湾来说,应有较高的成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