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 教部研拟追回学术奖项和奖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6 10:57:41  评论(/)

台大论文案让高教声誉受影响,教育部今天表示,将修正国家讲座和学术奖设置办法,若违反学术伦理,在得奖前将撤销资格,得奖后将追回证书和奖金。

为奖励学术研究,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准,教育部设置国家讲座和学术奖,国家讲座设置期限为3年,教育部每年奖助每位主持人新台币100万元,3年合计300万元;学术奖得奖人则获颁荣誉证书及奖金60万元。

台大教授郭明良和台大校长杨泮池日前卷入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案,引发社会关注,而杨泮池在2002年获得学术奖,2007年至2010年获国家讲座;郭明良曾在2008年获得学术奖。

教育部高教司长李彦仪表示,根据设置国家讲座设置,国家讲座主持人必须声望卓著,具引导学术思潮,树立学术典范,若违反学术伦理规定,教育部可撤回奖项,但因台大论文事件,教育部认为干脆直接将此规范放入要点,也有宣示作用。

为维护国家讲座和学术奖的设立目的和声誉,李彦仪指出,将修正两奖项设置办法的部分条文,明定得奖人“得奖前”若违反学术伦理,且足以影响遴选结果,或遴选过程和资料有不实、错误者,教育部应撤销其资格,并追回证书及奖金;若得奖人于“得奖后”,有违反学术伦理且情节重大者,教育部应废止其资格,追回发给的荣誉证书。

李彦仪指出,教育部近期仍在复审台大论文案的调查结果,但郭明良当时申请学术奖的送审作品确认有这次涉假论文,教育部可依规定追回当时的奖金及荣誉证书,而杨泮池得奖时期较早,当时送审的论文也不包括涉假论文,因此暂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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