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寻衅滋事逃离现场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7 11:17:56  评论(/)

男子参与寻衅滋事逃离现场,3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马洪派出所民警几经周折,成功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

3月20日,马洪派出所接到兄弟单位协查电话:有数名马洪籍男子在城东派出所辖区寻衅滋事,希望协助抓获嫌疑人员。

马洪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前往该伙男子中何某军可能工作的某企业调查,经查何某军已经离开该企业。民警又赶到何某军所在的村委查找,发现其一家人已经搬往新余市区居住。民警通过走访得知,何某军可能在马洪某公司工作,民警马上联系该公司人事部门查找,又被告知公司里没有这个员工。

民警在继续查找线索时,一个走访过的群众突然打电话到民警的手机里问:是什么事找何某军?民警马上意识到可能是何某军的朋友来打听情况。民警对何某军涉嫌寻衅滋事,希望其能够投案自首,从轻处罚。对方说会转告何某军。第二天民警主动致电何某军朋友,从讲法律、讲政策出发,要求协助并提供何某军电话,规劝何某军尽快自首。

3月24日,在公安机关强大压力以及亲朋好友的劝说下,何某军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到马洪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告诉何某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好,争取宽大处理。 (黄耿锋邬国全报道)

民警成功劝服男子自首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