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去年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从今年8月起应适用劳动基准法,引发部分大学担心将增加财务负担,打算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27日)表示,考量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会变成各大学常态*必须聘任的老师,将影响学校课程安排及学生受教权益,因此,教育部将改以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的方式,保障兼任教师权益。
淡江大学等校近期传出将大量不续聘没有本职的兼任教师,引发争议,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7日邀请教育部长潘文忠,针对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议题进行专案报告。
潘文忠指出,在劳动部去年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将适用劳基法的草案后,各界都觉得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教育部考量为维护学生受教权及兼顾兼任教师的权益,决定先在教师相关法规中,修订“专科以上学校兼任教师聘任办法”,有关请假、钟点费、按月发薪、寒暑假劳健保不中断等各项权益保障,兼任教师一体适用,并以未具本职兼任教师为优先,给予退休保障,规划请学校依劳工退休金条例等规范,提缴退休金。
潘文忠:‘(原音)因为兼任老师的属*,基本上应该是要搭配学校的课程规划、学生选修课程的需要,如果纳入劳基法,直接在这上面适用,就可能是以不定期契约的方式,也就是兼任老师就可能变成是常态*必须要聘任的老师,这可能会限缩学校课程的规划,还有学生受教选课的空间。’
潘文忠也强调,若有教师违反教师服务,或违反*别教育平等法,属于不适任教师,目前相关教育法规有订出一定的处理程序,但如果是以劳基法为规范,就会相对宽松,甚至难以解聘,所以如果让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可能会产生学校日后在适用上的争议。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将在1个月后,向外界说明具体的修法内容,且希望照样能从今年8月起,让兼任教师获得相关保障;各校因修法而衍生的人事成本,教育部每年都将编列预算支应,不允许各大学因人事成本考量,而不续聘兼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