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师不纳劳基法 校长赞同 高教工会不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7 19:01:53  评论(/)

大专校院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的政策转弯,教育部将改以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的方式,给予兼任教师相关保障,许多大学校长对此表示认同,但期盼在制订相关细节时,能与各校沟通、讨论。长期为兼任教师争取权益的高教工会则大表不满,认为教育部是在开倒车。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国目前约有4万6千名大专校院兼任教师,其中有1万3千多人没有本职,平时以在各校兼课为主要工作。教育部考量这群老师属于兼任教师的弱势族群,既不适用教师相关法规,也没有劳基法的保障,因此,在与劳动部的讨论下,由劳动部在去年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草案,但后续却引发部分大学因担心增加人事成本,因而计划大量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引发外界关注。

◎考量4大因素 政策转弯

教育部长潘文忠27日在立法院进行专案报告时表示,由于预告草案公布后,各界反映意见众多,后来考量4大因素,包括兼任教师聘约*质、不适任教师处理方式、特休假代课,及钟点费支给与基本工资之间的问题,才决定研拟将未具本职兼任教师的权益,改在“专科以上学校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中订定。潘文忠:‘(原音)因为兼任老师的属*,基本上应该是要搭配学校的课程规划、学生选修课程的需要,如果纳入劳基法,直接在这上面适用,就可能是以不定期契约的方式,也就是兼任老师就可能变成是常态*必须要聘任的老师,这可能会限缩学校课程的规划,还有学生受教选课的空间。’

潘文忠指出,有关兼任教师请假、钟点费、按月发薪、寒暑假劳健保不中断等各项保障,未来将一体适用,并将请学校依据劳工退休金条例等规范,为不具本职的兼任教师提缴退休金,给予退休保障。教育部预计在1个月后,向外界说明具体的修法内容,让相关保障能如期在今年8月上路。

◎校长认同 盼细节与大学沟通

对此,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理事长李天任指出,毕竟教师的工作内容和一般的劳动服务有所不同,教育部这样的调整将有助于学校正常营运。李天任:‘(原音)他既然不是专任的,他的课程就是有可能有变动的,所以用劳基法来规范,会让学校的经营产生不必要的困扰,那如果可以修正教师法,让他们适用在教师法,一样有受到相当程度的保障,让学校也有一个运作的空间,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李天任提到,教育部如果能在1个月后,将相关聘任办法修正完成,就能让各大学后续在聘任新学年度兼任教师时有所依循。不过,有关兼任教师退休保障的部分,教育部应再与各大学讨论细节。李天任:‘(原音)如果说他不具本职,他的劳退什么要放在兼任的学校里面,这确实是比较麻烦的一种处理方式,主要是退休保障跟聘任的问题,我想大家可能要谈一些细节,看看修法的方向是什么,我想教育部会跟学校在做一些沟通跟商量吧。’

国立台北商业大学校长张瑞雄表示,这样的政策转变,相信大部分的学校都会赞成,但他建议教育部不用急着制订规定,还是应该先跟各大学沟通。张瑞雄:‘(原音)应该多多听听所有各大学的意见,因为这个订下去的话,万一有很多窒碍难行的地方,就很麻烦,应该多多先沟通一下,不要急着说现在因为兼任老师纳入劳基法的问题造成很多学校少聘兼任老师,急着来修改这些办法。’

◎高教工会批开倒车 教师保障不明确

相较于大学校长能卸下心中焦虑,致力为兼任教师争取权益的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则是对政策的转弯感到极度不满。高教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表示,这是个“大倒退”的政策。陈书涵:‘(原音)现在教育部宣称要研拟的这个聘任办法,它其实并不是法律,它只是教育部颁布的一个行政命令,所以它的法律位阶其实是远低于劳动基准法,既然只是个行政命令,其实就是教育部任何时刻想要做变动,它是不用经过任何的修法过程的,那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觉得其实这对兼任教师的保障是很不明确的。’

陈书涵指出,即使将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教师的契约聘任还是能因应学校的课程设计,而有所调整,并非全然没有弹*可言。陈书涵:‘(原音)即便是按照劳基法,适用劳基法之后,如果这个课程原本设定上就只是一个短期的课程,只是一学期或者一学年的课程,那按照劳基法,学校本来就可以跟兼任教师缔结一个所谓的定期契约,只要它是合法的缔结这个定期契约,原则上契约期满,原本就是可以不续聘这个兼任教师,所以即便在适用劳基法之后,不论是在维持课程的弹*,或是日后有什么课程怎样的调动,或者是因为学生人数减少,而有进行缩编,其实按照劳基法,也都有既定的条文可以来做适合的处理。’

高教工会规划将采取进一步的抗议行动,相关争论预期将持续延烧,教育部则表示,未具本职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的草案,宜获得各界共识后,再研议续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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