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年金补缴大限将至 再不理就亏大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8 10:32:19  评论(/)

国民年金10年补缴大限将至,高雄市政府社会局提醒要早点补缴,再不理就亏大了。

国民年金将于民国107年9月30日上路满10年,高雄市政府社会局表示,如果一直欠缴国民年金保费,提醒要早点补缴,不然过了10年期限,就不能补缴,这段投保年资也不能补列进去,等到65岁要请领老年年金时,累计年资受限,年金也领得少。

高雄市政府社会局指出,97年第一期国民年金保险费将在108年1月31日超过10年最后补缴期限;请民众千万注意,这样的欠缴纪录,于请领身心障碍年金或老年年金时,将造成领取金额的大大不同。

例如,老王于满65岁前缴纳6年国民年金保险费,在请领老年年金时,却因97年第一期保险费忘记缴,也没有于108年1月31日前补缴,产生超过缴费期限10年不能补缴的纪录,导致老年年金每月只能领取新台币1426元。如果老王记得在108年1月31日前补缴,老年年金每月就能领取4341元,领取金额整整差了3倍。

为了老年经济保障,高雄市政府社会局提醒民众多关心自己与家人的保险缴纳记录,有遗漏缴纳的保险费可向劳保局申请拆单补缴或分期缴纳。

高雄市政府社会局表示,如果因为经济因素无力负担保险费,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申办“国民年金所得未达一定标准”保险费补助,符合补助资格就能以较少的保险费累积全额的保障。

tags:补缴   年金   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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