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离婚于法无据 离婚自由权应受保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近日,彭水法院第一人民法庭远赴重庆市南川监狱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冉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关押在南川监狱,被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告邬某认为:被告冉某在长期在监狱服刑,双方已经不具备正常的婚姻基础,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冉某离婚。

彭水法院一法庭三人一行,驱车来到被告冉某关押的南川监狱展开庭审。庭审过程中,被告冉某以其在监狱生活经济困难为由,坚持要原告邬某每年向其支付2000元才同意离婚。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主动向被告冉某释明,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附条件离婚于法无据,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最终在征求原、被告意见调解无效的基础上,判决原告邬某与被告冉某离婚。

tags:自由权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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