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水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劳务结算错误而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劳务工资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即兑现。
被告谢某卫系原告凌某伟的工人,双方在结算劳务工资时出现错误,原告凌某伟多算给谢某卫5385元,凌某伟发现后要求返还,但谢某卫拒不返还。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通知被告谢某卫应诉,了解到其对结算错误的事实予以认可,只是因被告收到多支付的工资之后将该款分发给了当时一起做工的工友,原告当时要求其返还后,谢某卫四处找寻其他工友返还工资而产生了误工费、车费、电话费等费用,如果原告凌某伟同意扣除,谢某卫愿意退还剩余部分。鉴于此,承办法官向凌某伟指出其结算错误,自身存在相应过错,被告也确实因此造成了一定损失,应当相互理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下,原告同意只要求被告返还38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一场因疏忽引发的小风波得到及时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