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控泄密案无罪 原因是这些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28 18:01:41  评论(/)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前领导人马英九涉泄密、诽谤,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中一通88秒关键电话,无法证明马英九要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提供其他秘密资料等,因此无罪。

北院认为,自诉人柯建铭指控马英九教唆黄世铭犯罪的举证,无论是马亲自或委由随行秘书林有振于102年9月1日打电话给黄世铭,在88秒的通话中,向黄世铭表示对“专案报告一”有疑问要再行请教,均无法直接且充分证明马英九将第二次会面时,所当面询问的“有哪些人有监听译文、哪些人没有监听译文只有通联记录”等,先行在电话中告知黄世铭。

北院全案共开过3次庭,马英九和柯建铭在法庭上多次正面交锋,北院今天审结此案,判马英九无罪。

北院解释,就“专案报告一”已经由黄世铭泄密的事情,按“已对同一人泄漏之秘密,对该人即不为秘密”,马英九自无可能就此部分,再犯任何教唆泄漏监听秘密之罪。

北院说,柯建铭既然无法建构马英九教唆黄世铭犯罪是唯一事实版本,“事证有疑,利归被告”,因此马涉嫌教唆泄密部分,无法证明。

对此,柯建铭的辩护律师曾劲元说,无法接受这个判决、一定会上诉到底。

这起案件源于,特侦组曾召开记者会,指控立委王金平替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但也引发泄密争议。柯建铭向北院自诉马英九,涉嫌透过秘书通知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到官邸,提供关说案监听与通联记录涉泄密,以及马英九开记者会指柯建铭关说涉加重诽谤共两罪。

tags:泄密   被控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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