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前领导人马英九涉教唆泄密、诽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马英九无罪。对此,律师黄帝颖表示,这个判决不符经验法则。
黄帝颖解释,北院判决理由认为,对于民国102年9月1日,前检察总长黄世铭赴领导人官邸泄密,无法证明是因马英九指示;如此判案逻辑,形同黄世铭未经马指示,恐是“梦到”专案报告哪里有不足,而主动加码泄密,与马无关,北院如是判决,难符经验法则。
黄帝颖指出,马英九在另案侦查中当证人,曾指出“请黄世铭102年9月1日中午前往寓所再做说明”,既然一审法官认定黄泄密非马指示,则马英九恐另涉伪证罪,依法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黄说明,马若犯伪证罪,这是比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泄密罪还重的犯罪,马的一审无罪判决,恐怕是马案官司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