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7日举行之万荣乡长补选,花莲检警调查发现万荣乡长补选当选人张秋美于竞选期间,涉嫌由其丈夫负责操盘行贿,共同交付选举贿款十余万元,辗转买票行贿,案经检察官侦结后提起公诉,并另提起民事当选无效之诉讼,其中当选无效之诉部分业经花莲地方法院判决张秋美当选无效,全案尚可上诉。?
万荣乡乡长缺额补选候选人张秋美、总干事即其吴姓丈夫为期顺利当选,于去年8月下旬交付17万元予其郑姓桩脚分配行贿买票款项,郑男再将上开金额分配予杨男等5名下游桩脚,以每票1000元之代价,向万荣乡万荣村投票权人买票,其下游桩脚业将其中部分贿款,交付王姓选民等10位投票权人买票行贿,并约定投票支持补选候选人张秋美。
案经检察官接获线报后指挥警调机关侦办,先后羁押吴、郑2人深入追查,于今日侦结,认为候选人张秋美夫妻及其桩脚共计8人均系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 项选举交付贿赂罪等罪嫌而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