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41岁魏姓男子,疑因不满20年前就读高职、专科的时候被3名同学和1名朋友言语嘲讽,竟在去年12月26日深夜至清晨,连续前往4人位于台中、彰化的住处纵火,还波及邻近住宅,幸好并无造成严重伤亡。魏男落网后坦承犯行,台中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罪将他起诉。
起诉书指出,41岁的魏姓男子认为20年前就读高职、专科期间,梁姓朋友和曹姓、林姓、高姓同学常以言语嘲讽、奚落他,他记仇至今,在去年12月26日深夜,带着不明液体前往台中美村南路梁姓朋友所居住的公寓大楼纵火,造成公寓6楼、7楼、地下室变电箱及停车场内其他住户的轿车损毁,11名住户也遭呛伤送医。魏男随后又前往位于彰化县大村乡的曹姓同学住处、台中大勇路林姓同学住处及台中大里区高姓同学住处纵火,分别造成3人住处窗户烧毁、墙面熏黑等损害。
警方获报展开调查,调阅监视器画面后锁定魏男为纵火嫌疑人并展开追缉,27日清晨魏男因糖尿病发作被人发现昏倒在路边,警方到场后将他送医治疗,也一并将他逮捕到案,魏男也坦承犯案。检警事后调查,发现梁姓朋友根本不住在魏男纵火的那栋公寓大楼,且该大楼1楼为幼稚园,幸好并未造成严重伤亡。检方认为魏男深夜纵火罔顾人命,将他依杀人未遂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