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侦办土城区多名里长涉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里基层工作经费案,昨天展开搜索、约谈行动。检察官讯问后,今天凌晨声押禁见洪姓里长、蔡姓里干事、陈姓业者3人获准。
另外,有8名前后任里长、里干事、业者,分别被检察官谕令新台币3万元至3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新北检去年侦办土城区一名里长涉嫌诈领里基层工作经费期间,检察官于去年10月31日及同年11月18日发动2波搜索约谈。
检方认定,土城区4名里长于98年至103年间,涉嫌以不实的里基层工作经费核销单、雇工清册及验收照片等文件,使用人头虚报或低薪高报的犯罪手法,分别诈领里基层工作经费,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伪造文书等罪嫌。
检察官密集分析相关卷证,并比对涉案人员证词,认定土城区另外7名前任或现任里长涉案,并在诈领里基层工作费过程中,疑勾结3家民营环保公司,由民营环保公司提供不实工程单据供里长诈领核销经费,而共谋诈领里基层工作经费。
新北检昨天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台北市调查处、北部地区工作站等调查官共110名,兵分18路搜索,并约谈相关嫌疑人12人及证人30余人到案说明,讯后对嫌疑人做出强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