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月份起花莲县吉安乡林姓、凤林镇郭姓民众接获诈骗集团电话,诈骗集团成员利用民众相信司法人员及配合执行国家公权力之心理,自称是检调人员,告知民众健保卡遗失可能涉及刑案,案件在地检署侦办中,必须将财产等交付托管等语云云。被害人因害怕触法,而将名下银行帐户存折、印章、信用卡、金饰交付歹徒,陆续于金融机构将被害人存款提领一空,金额达新台币160余万元。
花莲县警察局获悉后,报请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指挥侦办,并与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四大队第三队、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共组专案小组侦办,经抽丝剥茧、分析比对影像并经长时间跟监、埋伏,锁定犯嫌位于新北地区窝点,于昨日凌晨兵分多路前往台北、新北、桃园地区,将谢嫌、杨嫌、吴嫌等人查缉到案。
以谢嫌为首的欺诈集团除了诈骗现金、提款卡外,也骗取民众信用卡预借现金或金饰变卖,为避免警方追查,加上谢○○因通缉在案,隐身于新北市豪宅大厦,出入即须经过管理室及三道门锁,刑警大队科技侦查队队长张鸿贵表示,被害人共有5位,诈骗金额高达161万,犯嫌用话术框骗被害人,要被害人将所有东西包在牛皮纸带内,选择偏僻地点进行面交,被害人是一般家庭主妇,被领钱后才惊觉被诈骗其他人也在其他县市犯案,请民众要多加注意。
警方也在缉获杨嫌时当场在驾驶车辆内查获毒品K他命5小包共278公克、摇头丸11颗、一粒眠140颗,杨嫌坦承前述毒品为自己所有,显见该欺诈集团除欺诈取财外,即将获利所得购买毒品,沾染施用毒品之恶习,全案经讯问后,依欺诈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嫌将谢嫌等人移请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并将持续扩大追查相关共犯。
花莲县警察局局长廖美铃呼吁,诈骗案件猖獗,全民应有共同防诈观念,若有不法分子至本辖犯案,花莲县警察局全体同仁将秉持“护土有责,虽远必诛”的观念,全力查缉,宣示打击犯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