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年金将于107年9月30日上路满10年,如果您一直欠缴国民年金保费,提醒您要早点补缴,不然过了十年期限,就不能补缴,这段投保年资也不能补列进去,等到65岁要请领老年年金时,累计年资受限,年金也领得少。97年第1期国民年金保险费将在108年1月31日超过10年最后补缴期限;请千万注意,这样的欠缴纪录,在请领身心障碍年金或老年年金时,将造成领取金额的大大不同。
举例来说,老王在满65岁前缴纳6年国民年金保险费,在请领老年年金时,却因97年第1期保险费忘记缴,也没在108年1月31日前补缴,产生超过缴费期限10年不能补缴的纪录,导致老年年金每月只能领取1,426元。但老王如果记得在108年1月31日前补缴,老年年金每月就能领取4,341元,领取金额整整差了3倍。
为了老年经济保障,社会局提醒您多关心自己与家人的保险缴纳记录,有遗漏缴纳的保险费可向劳保局申请拆单补缴或分期缴纳。如果因为经济因素无力负担保险费,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申办“国民年金所得未达一定标准”保险费补助,符合补助资格就能以较少的保险费累积全额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