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地政局今天说,4月1日将公告逾期未办理继承不动产资料,呼吁民众若在公告日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土地及建物会被公开标售,且须支付登记费额1倍罚款,最高到20倍。
地政局表示,每年4月1日会公告未办理继承土地及建物资料,依土地法规定,继承人应在公告日的3个月内向地政事务所申请继承登记。
地政局说,逾期未申请的民众,列册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请继承登记,由地政机关移请财政部公开标售,标售价款以专户储存,继承人可依法领取,但超过10年未提领,归国库。
不动产经标售5次仍未标出,则登记国有,继承人仅能按法定应继分分算发给价金。
罚款部分,地政局解释,土地所有权人往生后,继承人须办理登记,超过6个月,每月须支付登记费额1倍罚款,登记费为申报地价的千分之一,最高可罚20倍。
北市土地寸土寸金,为何有民众未办理继承登记,官员说,大部分案例都是继承人之间纠纷,像家人对土地赠与有不同意见,最后不愿出面处理,也有不动产所有权人已不住国内。
今年度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不动产资料,将在4月1日公告,民众可至地政局或北市各地政事务所网页查询。
地政局说,民众未能及时申办继承登记,多因继承关系复杂或人数众多,建议可由继承人其中1人或数人,为全体继承人利益,申办登记为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动产被列册管理,还可避免遭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