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公布台大论文案审议结果,调查17篇论文中,有9篇涉及违反学术伦理,除撤销台大教授郭明良教育部学术奖资格外,也扣减台大补助经费新台币5400万元。
科技部及教育部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台大学术伦理案审议结果,并进行相关说明。
教育部高教司长李彦仪表示,教育部在去年11月中去函要求台大依规查处,台大经校内组成专业审查委员会调查17篇被检举论文,认定其中8篇的8名主要作者违反学术伦理并作相关处分,杨泮池参与部分并无违反学术伦理情事。
但根据教育部就17篇疑义论文审议结果指出,共计有9篇认定违反学术伦理,其中刊登于Mol Cancer Res一篇台大未认定违反学术伦理但教育部复审认定违反学术伦理。
另外,查无直接证据认定违反学术伦理共计有7篇;仍待厘清确认后续处置则有1篇。
李彦仪指出,教育部后续处置,决定撤销郭明良教育部学术奖资格并追回60万元奖金;其次,台大有监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教育部将扣减其106年度补助经费5400万元。
同时,教育部也将发函督导所涉学校须依相关认定结果,于3个月内办理教师停聘、解聘、不续聘或其他校内惩处;教师资格审定;学位授予;其他共同列名作者相应责任检讨。
李彦仪说,由于台大已于3月23日发函给教育部,内容指出“杨泮池强烈表达在今年6月任期满之后不再续任,将依相关规定办理校长遴选事宜”,这部分作业将由台大启动校长遴选相关工作。
教育部就违反学术伦理的相关作者责任归属区分为3类。首先,“违反学术伦理责任”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包括有郭明良、博士后研究员查诗婷、台湾大学附设医院教授林明灿、成大助理教授陈百升、国家卫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副研究员苏振良、台大医学学院教授张正琪及台大附设医院副教授林本仁等;其他列名作者涉违反学术伦理者,包括有张正琪和台大硕士生郭也炘、陈俐蓉及杨宇仁等4人。
“重要作者兼学术行政主管督导不周责任”部分,虽未实际涉及造假等违反学术伦理情事,但若有督导不周者也应负起相对责任,包括郭明良有论文指导督导不周责任、杨泮池有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责任。
另外,“其他共同责任检讨”,因涉列名论文发表而获益者,基于荣辱与共原则也应负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