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儿童权利公约 民团吁正视儿少7大议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31 12:31:42  评论(/)

我国自2014年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国内法化,卫福部并于2015年提出“首次国家报告”。为监督政府落实儿童权利公约内容,由国内13个民间团体所组成的“台湾儿童权利公约联盟”今天(31日)提出建言,呼吁政府在成立跨部会儿少专责机构、捍卫儿少身心健康、检讨儿少司法制度等7大层面,尽速提出改善措施,以维护国内儿童各项权利。

卫福部于2015年已提出儿童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在历经2年研议后,由国内13个儿少、社福团体所组成的“台湾儿童权利公约联盟”特别于儿童节前夕提出“台湾儿童权利公约执行之替代报告”,针对政府为实践儿童权利公约所发表的“首次国家报告”提出民间观点及建言,内容涵盖儿童暴力、毒品、网络成瘾、儿童健康、身障儿童、儿少司法、花东医疗等各领域与儿少相关议题。

整体而言,报告呼吁政府正视7大儿童权利议题,第1项就是要求政府应尽速修法确立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内法律位阶,并成立“行政院层级”的跨部会专责机构,以改善政府组织改造、内政部儿童局被整并裁撤后,儿少政策执行零碎化的问题。台大社工系教授冯燕:‘(原音) 从民国88年(1999年)成立的内政部儿童局,100年(2011年)政府组织改造时反而被取消,把儿童的业务打碎放到各个不同的部会中,这样儿童服务的体系更渐衰弱,所以我们呼吁组织上、架构上,应该要能够回到要有专责单位。’

报告还呼吁,应健全校园反霸凌专线、113全国保护专线、自杀防治专线等各求助专线与儿少相关内容的汇整,借由大数据分析解决儿少面临的困境及需求;也要求实践儿少表意权,让未成年子女能对监护权问题表达意见;同时要求通盘检讨国内虞犯及儿少司法制度,少年虞犯行为应予以除罪化。观护协会副理事长徐锦锋:‘(原音)例如逃学逃家,2次以上就送法院处理,轻微案件一下次就标签化,我们是觉得对孩子不太好,所以我们主张民间的一些社团可以先来处理,或者少年辅导委员会先来处理,处理完真的不行才到法院。’

另外,报告还要求,政府在保障弱势儿少之健康权、身份权、生存权,积极捍卫儿少身心健康,以及实践亲属安置优先之儿少保护原则等方面,都需提出改进措施,以加速实践儿童权利公约,落实国内儿童各项权利。

tags:民团   议题   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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