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女郎恋上高二生 男方家长恐吓逼分手被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31 18:34:56  评论(/)

曾被封为“J女郎”的女模罗康妮,2年多前与才17岁的王姓男高中生交住,由于2人年纪相差15岁,使王男的母亲强烈反对,多次要求罗女与儿子分手遭拒绝,竟透过脸书、LINE传送“你真的不知道我混黑道的背景”、“我会让你看到疯子”等言语威胁恐吓罗女而遭提告,新北地院依恐吓罪共判处王母拘役25天,可用2万5千元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据了解,王男当时跟着父亲参加一场聚会,罗女刚好也有参加,王男因此认识罗女并一见钟情,2人进而展开交往,但王母认为儿子与罗女年纪相差太多,且儿子谈恋爱后成绩退步,因此多次要求罗女与儿子分手,但都被罗女拒绝。

2014年12月11日,王母用儿子手机以脸书传讯息给罗女,称“你现在不敢面对我,不敢接电话,看来,你真的不知道我混黑道的背景”、“这次,也不会玩假的放过你”;同年月21日,王母又用儿子手机以LINE要求罗女分手再次遭拒绝,王母便传了3张女童持枪照给罗女,还说“当我傻子没关系,我会让你看到疯子”。

5天后王母与罗女相约在公园谈判,王母呛罗女“要不然就是我先生会找人来揍你”,被罗女录音并报警提告。新北地院审理时,王母坦承犯行,并提出儿子成绩单作证,认为儿子因与罗女交往导致成绩下滑。

新北地院认为,王母希望儿子与罗女分手,专心课业,属人母之常情,但应采合法方式沟通,而王母行为涉及恐吓,考量她素行无不良又认罪,因此判处拘役25日,可用2万5千元易科罚金,尚可上诉。

tags:男方   恐吓   女郎   分手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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