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经纬于一四年旺角占领事件期间,涉嫌以警棍攻击途人, 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朱经纬否认控罪,裁判官将案押后至六月九日作审前覆核,朱经纬继续准以五百元现金保释。在开审前,记者采访朱经纬坐车进入法院,期间法院职员怀疑有人违规拍摄,司法机构已转介警方跟进。警方表示案件列作杂项事件调查。
司法机构回应指,传媒可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围墙外拍摄,而法院大楼A、B座地下出入口之间是行车通道,也供法庭使用者上下车之用,基于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安全考虑,现在的安排不容许任何人在有关地点拍摄,司法机构也已在法院大楼范围多处当眼地方竖立不准摄影的标志。对于传媒提出的意见,司法机构正按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包括如何处理车流的安排,及法庭使用者安全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