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杀一、两个人真的不会被判死,犹记得这句杀人凶嫌亲口讲出的经典名句,想不到在台湾竟有人触犯杀人罪,连无期徒刑都免了。一名郭姓男子将新婚妻子杀害,并当场自杀却获救,最高法院法官竟认定郭男杀人当下非在盛怒状态,排除预谋可能,加上郭男认罪,因而判处郭男有期徒刑15年定谳,令网友咋舌,痛批法官的恐龙判决。
据《苹果日报》报道,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前往游姓妻子经营的卡拉OK店谈判,要求游女撤回对他的家暴告诉,因看见游女与林姓前男友等人互动热络,一时醋心大起,竟持刀刺死新婚不到一年的游女,再自捅腹部但获救,郭男与游女均被送医急救,但游女因伤及心脏而宣告不治,郭男则保住一命。
到案后的郭男否认故意杀害游女,辩称喝酒而铸成大错,律师也主张郭男因酒意加上怒意,处于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状态,请求改依伤害致死罪论处并减刑。
法官指郭男接受精神鉴定,确认案发时很清楚自己在杀妻,郭男出庭宣称片段失忆,应属狡辩,并无任何符合法定减刑的条件。但法官也认为,郭男受多重事件挫折刺激而情绪失控行凶,并非预谋,手段残忍但未达残虐须判死程度,且郭男杀人后立刻自戕,企图同归于尽,足见良心未泯,最后判处郭男有期徒刑15年,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