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4岁苏姓男子,14岁时犯下*杀16岁女高中生案,震惊社会!苏男逃亡4年后遭逮,判刑11年确定;然而去年8月间出狱后,他又在新北市瑞芳地区,连续犯下多达15起窃盗案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判其有期徒刑共7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1997年间,年仅14岁的苏男因缺钱心生歹念,潜入朋友家中行窃,当时他发现朋友的16岁姐姐独自在家,竟持刀将她*杀,事后甚至还将残留床上的毛发吞下肚,企图灭证。案发后,苏男逃逸无踪长达4年,最后因犯下窃盗案遭逮,并被判11年徒刑确定。
去年8月间,苏男终于出狱,但他却仍恶*不改,涉嫌在去年10月至12月间,连续于瑞芳地区狂偷15处店家、民宅,最后遭到逮捕。案经法官审理,总共15件窃案中,有12件已触犯加重窃罪,应执行6年10月徒刑;另外3件窃盗案,则属一般窃盗罪,判处10月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罚金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