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贪污案、遭羁押禁见的前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因羁押期届满,法院近日开庭决定是否要延押;林锡山向法官表达希望能回家祭祖,未被采纳,法院裁定自4月2日起延长羁押2月。
同时,林锡山希望法院不要解除禁止接见的处分,但法官考量本案已辩论终结,因此解除林锡山的禁止接见、通信处分。
检调发现,林锡山主导办理的多起电脑软硬件设备招标案,涉嫌从中索取回扣,收受贿赂新台币3950万元后泄漏底价,让网远科技公司取得采购标案,去年5月被台北地检署起诉。
案件移审到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林锡山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的必要*,因此裁定林羁押禁见;历经多次开庭审理,林锡山的羁押期间于4月1日届满,法官已开庭决定继续羁押林锡山。
裁定书指出,林锡山在法院接押、准备程序、审理时讯问后,坦承有收受贿赂、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的事实,但否认起诉书中所载,有收取回扣、违背职务收取贿赂、洗钱等犯行。
法官审酌后认为,就起诉书所载的犯罪事实,林锡山可能面临刑之宣告及执行极重,其逃匿规避审理程序进行及刑罚执行的可能*甚高。
此外,林锡山曾任3届立法委员,他也自承常保有5000万至7000万元现金于身旁,考量其长年所积累的人脉、政商关系及资力,有潜逃出境或长期居留国外的可能,有逃亡之虞。
林锡山则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在清明节返家祭拜岳父、父亲,让他善尽人夫、人父、人子的义务,盼能解除羁押。
法官认为,林锡山有逃亡之虞,且其所犯为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情况,裁定自4月2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至于禁止接见、通信部分,林锡山向法官表示,如果解除禁见,母亲会来探望他,“我无法接受”,因此希望法官不要解除禁见处分。
法官表示,可以体会林锡山的压力与痛苦,但本案已辩论终结,相关证人及共同被告也已诘问完毕,自无予以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应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