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修法纳工会诉求 强化兼任教师权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05 16:31:38  评论(/)

针对教育工会团体要求“大专兼任教师不分本职,一体适用劳基法”诉求,教育部今天(5日)开会后做出善意回应,表示“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的修法,会将兼任教师待遇、请假与救济途径予以强化;至于劳退金部分,教育部也会编列预算补助,要求学校必须为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负起提拨6%劳工退休金的责任。

教育部今日召开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会议,针对教育工会团体要求“大专兼任教师应不分本职,一体适用劳基法”的诉求,教育部会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也做出结论。

人事处处长李秉洲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强化兼任教师的权益,要求学校必须以学期或学年的方式聘任兼任教师,让所有兼任教师在寒暑假期间即使没有授课,待遇与劳健保都受到保障;针对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学校也必须比照“劳基法”,提拨6%劳退金,再依此向教育部申请补助。李秉洲说:‘(原音)比如说他们很在乎没办法按月给薪,我们里面就规定要定期给薪;聘这个兼任老师一定要按学期或学年,学期也就是六个月,一个学年就是一年嘛,就不会中间有落掉,或寒暑假没有受保障;我们也规定即便寒暑假没有授课,你的劳健保还是要给他保。当然老师也讲说退休后没有保障,我们就规定一定要适用劳退条例,雇主要提拨6%,我们是针对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来给。’

李秉洲强调,修法后,请假的部分,兼任教师的保障其实优于现行“劳基法”,公、私立大专校院兼任教师也都受到该办法保障,若有私立学校违反规定,教育部可依照“私校法”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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