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今天(5日)首度依据广播电视法,对中华电视台今年初的本国节目自制率未达7成,祭出警告,并限期一个月内改善;届期若未改善,将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NCC去年底,依据广电法修正通过“无线电视及卫星频道播放本国自制节目管理办法”,从今年起,限制无线电视播全时段播出的节目,自制率须达7成;黄金时段播出的本国戏剧节目自制率也须达5成,同时黄金时段本国节目的新播率则应达到4成。
不过由于黄金时段的自制率是半年统计一次,全时段的自制率则是每周统计一次,因此NCC统计今年1到3月后发现,华视在今年1月全时段的节目自制率只有6成3到6成5,之后虽提高到6成9以上,但仍未达到7成,因此要求华视总经理于5日到NCC委员会陈述说明。
但是华视总经理不在台湾,只有节目部经理前来,无法清楚回答NCC委员希望了解的问题,包括华视的定位、营运计划及自制率未达标的具体改善措施等,因此决定“续行审议”,并要求华视总经理于下周到会说明,同时依法祭出警告,限期一个月内改善。NCC发言人翁柏宗说:‘(原音)因为华视本国自制的节目比率未达7成,依照广播电视法第42条第1项第1款规定,我们会给予警告,并要求该公司在一个月内改善。’
翁柏宗指出,由于华视去年底面临人事更替,营运方向不明,总经理也是今年初才到任,因此节目自制率无法在今年初就达标,但董事会已通过在今年增加新台币3亿元制播戏剧及综艺节目,改善节目自制比率。但届期华视若仍未改善,将依同法第43条第1项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