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走私成品油逃税上亿:一块钱当接头暗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07 10:20:33  评论(/)

2016年上半年,温州海关缉私局一举破获了12起走私成品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对其中的周振旺、黄献姆等9起案件共计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他们涉嫌偷逃税额上亿元。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这9起走私成品油案件中,每起案件的人员分工和协作配合都显得井然有序,各司其职。

在黄献姆等人的案件中,黄献姆作为幕后的大老板,进行统筹安排,亲自购买或委托新造油船,并联系成品油的上家和下家。

在黄献姆的授意下,船长会对船员进行招募,轮机长、普通船员、厨师等一应俱全。根据黄献姆交代的地点,船长会出海去对接点进行装油作业。而每次出海,基本都要八九个小时,行至我国台湾附近的公海。

而油船装满油回到码头,会有专人进行卸油、过磅,并由油罐车将走私柴油运至下家处进行分销。在此过程中,还有固定人员对码头周边环境进行“盯梢”望风,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平稳。

从供货、购入、出资、财务、分销、运输、装卸等,这些走私团伙都有一定的程序和专人负责,组织结构严密,运转流畅。

从2015年7月至案发,被告人黄献姆利用三艘油船,非法走私柴油入境达2.63万余吨,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近6000万元。

从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周振旺非法走私柴油入境达4.74万余吨,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近亿元。

行事谨慎多名家族成员参与

在几起走私成品油案件中,黄献姆有着特殊的“身份”。他既是老板也是中介人。他有自己的油船专门从事成品油走私,同时,也为其他犯罪团伙充当介绍人,为其他团伙联系台湾的成品油,适当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出于谨慎的目的,黄献姆在几个核心环节都安排了自己的亲属作为主事人。案件中的嫌疑人李某(另案处理)就是黄献姆的外甥女。在该案中,李某扮演一个“联络员”的角*。台湾的上家如有成品油现货,就会将成品油的图片和检测报告发至李某的手机微信上,待黄献姆确认成品油的品质后,就将交易的地点告诉走私油船的船长。

据李某交代,黄献姆平时对其管束比较严格,在特定的时间段几乎都不能出门,为其配置的五六部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和随时有人接听状态。

而在李某之前,为黄献姆从事此项工作的也是其另外一个外甥女赵某。因赵某找到其他工作,黄献姆特意又将李某招来,并许诺每月给予8000元左右的工资。

而此案涉及的另一名嫌疑人夏某(另案处理)是黄献姆的外甥。据夏某交代,他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汇款,待出海的船长对接好台湾的母船后,将款项汇至对方的账号。

为保安全专门设置“接头暗号”

在周振旺和黄献姆的走私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特征,为确保和上家对接的安全,他们都会专门设置“接头暗号”,并且每次都会进行更新。

而所谓“接头暗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他们每次都会从一沓1元人民币中随意抽取一张,将人民币编码的后4位经中间人发送给台湾的上家。

而台湾的上家在收到数字后,会在前面随意再加一个数字,生成新的5位数字,用作走私油船和己方联络的接头信物暗语。

黄献姆会将这张1元人民币交由船老大,林某就是其中一只简易油船的船老大。据林某交代,2016年3月26日和3月28日,他为黄献姆出海走私了两次。每次黄献姆都会将1元人民币交给他,待他的船开到指定的交接地点时,就将1元人民币作为交易凭证,交给台湾母船方面的人进行“接头”,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逃避处罚用身患重病人员顶罪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走私团伙的反侦查意识都比较强,多是“昼伏夜出”。在温州海域的码头卸油、运输,多选择后半夜作业,以逃避监管。

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他们就会选择绕关偷运至境内,与执法人员“捉迷藏”。等执法船只一走,就再次悄悄驶入。这样的“打游击”式躲避,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让走私团伙有机可乘。

在执法人员查获走私载货油船后,周振旺等人又安排专门的人员顶罪,逃避处罚。王某就是周振旺等人指定的“替罪羊”。

王某家境并不富裕,且身患严重的肾病,每月需进行血液透析。高昂的医药费让王某常常苦不堪言。而周振旺等人就是看重了王某重病的有利条件,专门安排王某为走私活动进行顶罪。从2015年8月开始,周振旺每月给王某1万元作为报酬,而王某便成了所谓走私船只幕后的“老板”。

据查,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王某就曾因“顶包”被公安边防大队以“无合法齐全手续购买成品油”两次进行行政处罚,而周振旺等人作为幕后老板则几次躲过了法律的制裁。

此次案件中,走私团伙人员众多,数额特别巨大。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每个走私团伙案卷材料中涉及走私账目就多达数百页。而团伙的分工又很精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事项,其中涉及的犯罪情节也不尽相同。目前,相关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已查严查实,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tags: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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