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3月底查获陈姓“赤脚大盗”于苗栗、公馆地区犯下多起窃案,不料他刚交保,竟再次以赤脚的方式潜入民宅,窃取上百万元财物,但不到6小时就遭到逮捕。
警方指出,49岁陈姓惯窃因涉及6起窃盗案件,被依法移送地检署侦办,却以新台币5000元交保,陈嫌非但不知悔改,交保后隔天就再次趁着凌晨,入侵苗栗市1名建商住处行窃。
受害建商向警方表示,屋内遭窃人民币1万余元、港币3000元、日币20万元、越南币135万元以及金项链、手链、劳力士手表等多项财物,初步估计损失约价值上百万元。
辖区警察获报,调阅监视录影画面发现,窃嫌作案手法,和陈姓“赤脚大盗”穿着夹脚拖鞋,为了避免鞋印遭认出,会以打赤脚方式入侵民宅的犯案过程极为类似,因此锁定陈嫌。
陈嫌行窃后还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作案用的摩托车已被巡逻警察发现,于犯案后不到6小时,就在苗栗市1家便利超商前遭警方逮捕到案,并且在他的摩托车内起获被害人遭窃的财物。
陈嫌见人证、物证俱全,坦承犯行,讯后再次被以窃盗罪嫌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警方私下表示,希望窃嫌这次不会再轻易交保,以免一犯再犯、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