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期满续聘或转聘 服务费调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08 15:10:09  评论(/)

过去外劳3年期满时,需出国1天,当外劳在返国续聘时,中介的服务费将会比照刚来台的第一年,收取最高每月1800元。不过就服法通过后,外劳不需出境即可续聘或转换,其中介服务费调降为1500元。

劳动部日前公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及金额标准第六条修正”。过去劳动部规定中介跟外籍劳工收取服务费,第一年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1800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过1700元,第三年每月不得超过1500元。外劳期满后需出国1天,返回台湾续聘时,其服务费将重新回到第一年的计算基准。

不过由于就业服务法去年修正通过之后,取消3年出国规定,因此外籍劳工入境后,在台湾工作的时间将有可能超过3年以上。

对此,劳动部表示,即日起外籍劳工不管是续聘或转换雇主,在台湾都已经待了3年,中介提供的辅导咨询频率也减低,同时因外劳不必出国,也不须办理离境、交通接送和签证等作业,因此外劳在台工作的第4年起的每月服务费,应比照第3年的收费标准,也就是每月不得超过1500元。

tags:期满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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