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女友出气烧她前男友的车 法院判1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09 13:24:39  评论(/)

李姓男子听闻女友常被前男友小明骚扰,愤而拿汽油烧毁他的汽车;最高法院近日维持高等法院见解,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小祯与李男交往期间,时常向他诉说遭小明骚扰的事情,李因此对女友的前男友心生不满。

李男在民国104年5月某日先骑摩托车去加油,再用汽油导管将汽油引流至准备好的宝特瓶内;李男见小明的车停放在路边,便把汽油泼洒在引擎盖上并以香烟点燃火苗,导致汽车烧毁。

小明看到爱车被破坏,向警方报警;警察根据监视器等画面,将李男逮捕。李男在警询、检察官侦查过程及法院审理期间,均自白不讳。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李男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的自用小客车,致生公共危险,处有期徒刑1年。

李男不服提起上诉,并向法官求情供称,自己是基于爱护女友的心情才帮忙出气,不过,他愿意与小明和解时,女友才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一个“局”;而且,家中还有兄姐必须照顾,若他入监服刑势必造成家境困顿,盼法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减刑。

高院法官审酌相关事证,认为李男为了帮女友出气而犯案,客观上不足以引致同情,因此无法援用相关减刑规定,驳回上诉。

tags:出气   法院   女友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