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南昌市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听证会。9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官网获悉,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城管委印发《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7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2元标准征收,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标准征收。
南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居民类
●物业管理类居民(含自行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按每户每月2元标准征收;
●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标准征收。
非居民类
●自来水用户按实际用水量每吨水0.2元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