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法院“三项措施”保提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0 09:10:23  评论(/)

红河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积极安排部署,在上级法院远程提讯、审理案件中采取“三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一、加强沟通、制定预案。接到庭审保障任务后,法警大队高度重视,事前主动与上级法院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对被告人的案情、在看守所的表现、目前的心态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了解到的信息,法警大队迅速组织召开警务会议,制定周密的庭审保障预案,对在押解、看管、值庭、核对笔录等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面分析,有效安排和部署警力,做足庭审保障准备工作,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了预案。

二、配足警力、做好疏导。按照警务保障预案,抽调警员,为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不确定因素提供保障,确保庭审秩序的正常进行和法警的人身安全。对参与的法警作心理疏导,让其对法警职业风险*和安全意识有正确认识,从而在操作上有预防措施,同时也组织法警对警务安全保障的相关基本知识、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处置等进行系统学习。

三、密切关注、加强防护。提审当天,全体法警精神高度集中,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警务保障方案,规范值庭,密切关注被告人的动态,用充分的准备使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进行,直至目前,没有任何影响庭审活动的情况发生,顺利完成警务保障任务。

(作者单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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