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母杀害家暴父 屏检请求减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0 11:07:26  评论(/)

去年7月发生在屏东高树乡的28岁男子陈振惟杀死父亲案,屏东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检察官以陈男屡遭家庭暴力,事发出于保护家人动机,其情堪悯恕,请法官依法减刑。

检察官调查,去年7月23日深夜11时许至次日凌晨2、3时许,陈父多次无故辱骂妻子“偷藏钱”、“讨客兄”,并说要离婚要将妻子赶出门,陈振惟为母亲解释,陈父与陈振惟争吵并徒手互殴,陈振惟拿起桌上烟灰缸及剪刀,朝陈父头部、颈部挥击与猛刺,致陈父大量出血送医不治死亡。

陈振惟在父亲送医期间主动向警察报案自首,检察官表示,陈振惟自幼目睹父亲长期对母亲家暴,也常被父亲辱骂,求学期间表现良好,邻居亲友也说他孝顺乖巧,协助照料家庭,因长期目睹父亲对家人施暴,这种长期的恐惧及压力,实非一般人所能体会,他基于保护家人动机杀害了父亲,应属情有可原。

因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法定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检察官认为,就算依陈振惟自首而宣告减刑后的法定最低刑期犹嫌过重,他的犯罪情节可悯恕,请法院依刑法第59条规定再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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