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肾出血死亡 护理师判刑6月定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0 12:10:29  评论(/)

房姓女子到医院洗肾,导管接头松脱,黄姓护理师未在第一时间发现,导致房女严重渗血死亡;最高法院今天维持高雄高分院见解,依业务过失致死判黄女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罹患失智症与严重冠心病的房妇,于民国102年8月间到高雄荣民总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导管接头因不详原因松脱,当时洗肾机器仍持续作业,导致房妇出现严重出血情况。

房妇的儿子见母亲脸*异常惨白,赶紧通知负责协助洗肾的黄姓护理师处理;经急救,房妇仍因低血容*休克,不治身亡。家属认为黄姓护理师有业务过失,诉诸法律。

黄姓护理师向法官供称,有将房妇的导管接头锁紧,不知道为何会脱落,而且除了房女外,当天还有两床的病人必须照料,没有触犯任何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的犯行。

一审高雄地方法院认为,黄姓护理师从事血液透析护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竟在未将导管接头完全旋紧,即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因而酿致导管松脱、渗血发生,被害人死亡及被害人之亲属难以平复之丧亲至痛。

高雄地院认定黄姓护理师触犯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黄姓护理师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酌相关事证与参酌房妇儿子等证人的供词,认定黄姓护理师虽然有将导管接头锁紧,但却没有妥善照料被害人,以至于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房妇的导管松脱,进而导致严重渗血,因而死亡的情况。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黄姓护理师造成的后果不仅严重,且使房妇的亲属须承受此难以平复之丧亲至痛,实有不该,但考量医疗行为本身即有高度风险,倘动辄课以重刑,势将迫使医疗从业人员为图避险,而采取消极*或过度不必要之预防*医疗行为,此等结果自非国民之福。

因此,衡酌黄姓护理师无前科,兼衡其过失程度以及尚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量处有期徒刑6 月,并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之易科罚金。

黄姓护理师不服再提上诉,最高法院今天维持高雄高分院见解,全案就此确定。

tags:判刑   出血   护理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