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枋寮乡中山路的1处砂石场,因没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县府环保局今天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最高罚款上限,处新台币100万元,并自即日起命业者停工。
县府环保局表示,这处砂石场为欣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预拌混凝土拌合作业,现场堆置矿砂7200立方米,虽已取得环保署固定污染源设置许可,但还没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就堆置,环保局衡量进货量,认为欣盛迟未申请许可,违规情节重大。
环保局调查后,确定矿砂由中联公司贩售给欣盛,出货前的毒*溶出试验报告远低于有害事业废弃物认定标准,虽欣盛已提出物料来源证明,环保局为审慎起见,已于日前自行采样送验。
为消弭民众认为有污染邻近农田疑虑,环保局今天再派员采集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样本各3点次,检测报告预计2周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