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张彦文被控于民国103年间,当街砍死前女友;一审法院去年1月依杀人等罪,判处张男无期徒刑,逃过死刑。案件上诉到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将于今天早上做出宣判。
当时的法院判决指出,张男怀疑被害人变心,到她住处外埋伏,并当街拿刀砍杀被害人47刀致死,还脱裤亲吻其**,路人发现后报警。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张男非全无教化可能*,没有判处极刑的必要,因此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件上诉至高院,历经多次开庭审理下,法官是否会撤销原判决,改判张男死刑?还是会驳回上诉,维持原本的无期徒刑判决,今日上午10时10分将可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