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实现医联体镇街全覆盖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2 12:45:58  评论(/)

市一医联体专家通过互联网接诊乡村病人。记者廖云岚摄

11日,福州市第二医院与仓山、马尾、福清、长乐、福州高新区的4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联体协议,福州市中医院与闽清、永泰的3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联体协议。至此,福州市124家乡镇卫生院、4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100%纳入省、市三甲医院医联体建设,实现医联体在乡镇、街道的全覆盖。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2013年7月,以福州市第一医院为牵头单位,福州市成立了全省首个医联体,通过专科协作、技术帮扶、支援基层等合作模式,促进区域医疗机构功能互补、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此后,在总结市一医联体经验基础上,福州市结合实际,又相继组建了精神卫生、皮肤、肝病、中医、儿科等5个以三级医院为龙头的医联体,促进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医联体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今年4月10日,市一医联体新签约47家基层卫生机构,成员单位增至91家,成为我省规模最大的医联体单位。以医联体为依托,福州市确立了分级诊疗的原则、标准、流程和转诊病种,规范双向转诊,打通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信息共享等绿*通道。

记者从福州市卫计委获悉,福州市将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切入点,让集中在城市的医疗资源更多下沉到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医院。(记者林晗杨莹)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