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镇分局据报犯嫌李○宗涉嫌贩卖、改造及持有枪械等情事,案经分局长指示,由侦查队组成专案小组专责侦办,小组成员随即调阅李嫌相关资料分析、比对及查访等作为后,发现李嫌有枪炮刑案资料,另经多日跟监发现李嫌身上背有一个疑似装有枪械之袋子,形迹可疑,与上记获报情报相吻合。
案经报请屏东地方法院检察署廖检察官指挥侦办,并于日前见时机成熟,于106年4月11日凌晨4时许,由分局长指挥并指派侦查队谢博文队长,亲自带专案小组成员10余人,分别持屏东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拂晓兵分多路。
前镇分局警方在高雄市鸟松区、屏东县内埔乡等处所,执行同步搜索,当场查获李○宗、李○康及甘○昌等3名犯嫌,并查扣改造手枪1枝(含弹匣1个、子弹10颗)、各式刀械8支及毒品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1个等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