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官用温情化解孩子内心怨恨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妈妈,我好想你!”10岁的李某某哭着扑进母亲吴某的怀里。在家事法官的陪同下,李某某终于见到了想念已久的母亲。

吴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儿一女。婚后李某经常对吴某及儿子实施家庭暴力,吴某不堪忍受便离家出走,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当天,李某将两个子女带到法院,试图让两个孩子留住吴某。案件审理后,李某多次要求要让子女与吴某见面并要求吴某与其共同吃饭。为了让孩子能够见到母亲,同时保障会见的安全。家事法官在反复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让李某在外等候,由家事法官将两个孩子带到法官接待室会见吴某。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李某某在母亲的怀里不停哭诉:“妈妈我要跟你走,爸爸老是说我,还拿钢管打我,我不要跟他一路。”家事法官观察到,李某某因父母的事情已经对父亲李某心生怨恨,便立即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经过耐心劝说,李某某表示会好好听父亲的话,好好的学习,父母的事情由父母自行处理。同时,家事法官也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意识到“打儿子”也是违法行为,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后果,令其改正。最后,家事法官还为吴某争取到与两个子女单独吃午餐的机会。临走时,吴某对法官说:“谢谢法官,我都好久没有见到我的孩子了,我想见他们又怕李某打我,今天真的是很感谢你们,让我和我的孩子有了相聚的机会。”

tags:家事   法官   怨恨   温情   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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