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妇女基金会今天(13日)公布一项有关*的同意权调查数据,结果显示,无论是男*或女*,对“*同意权”的观念都有待加强,其中,男*的偏差情况又比女*高。现代妇女基金会强调,“没有同意,就是*侵”(Only YES means YES),发生*行为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行,任何一方沉默、没有反抗或没有拒绝,都不代表同意发生*行为。
现代妇女基金会以网络问卷的方式,询问1,100多名15岁以上民众有关“*同意权”的问题,结果显示,有6成7的受访者认同进行*行为前,要取得对方的同意,3成3不认同;假如一方想要*行为,另一方没有强烈拒绝,就是同意彼此发生*行为,这样的观点有6成4的男*及5成3的女*认同;对于某一方要使用暴力和对方发生*行为,让被害者没办法抵抗,才算是*侵,这部分有5成8的男*和4成3的女*认同。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林美薰表示,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国人对于“*同意权”观念的薄弱。林美薰说:‘(原音)在我们所谓认定有没有违反对方意愿的情况之下,仍然常常是以有没有抵抗来作为一个决定,也很可能在错误的判断下,会造成一个*侵害的发生。’
根据统计,2016年共有1万610件*侵通报案,当中有3,656件进入司法程序。林美薰指出,长期以来,*侵害案件的关注点都以被害人是否“有极力反抗”或“说不”为依据,而非加害者是否确认过被害者“同意”发生*行为,导致社会大众对*侵害事件存有迷思。林美薰:‘(原音)*侵害的责任是在加害人身上,任何一个*犯罪,没有加害人是不会成立的,不是因为你的穿着,你穿的很短,也不会发生*侵害,只有这个加害人存在的时候,才会有*侵害。’
现代妇女基金会强调,任何*别的成人都应享有等值的“*同意权”,“没有同意,就是*侵”,*行为要双方在意识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同意,才能发生,像在夜店“捡尸”也是*侵。
林美薰也提到,就算双方一开始同意发生*行为,但过程中如果突然反悔,或不同意*交形式,都可以行使“*同意权”,随时喊停。另外,“*同意权”不因伴侣身份而消失,不论现任或前任伴侣都应尊重另一半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