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受贿罪名成立,判监十四年,罚款二百万元人民币,受贿所得财物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盖如垠在零三至一三年,在大庆、黑龙江及哈尔滨市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二千三百万元财物。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受贿罪名成立,判监十四年,罚款二百万元人民币,受贿所得财物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盖如垠在零三至一三年,在大庆、黑龙江及哈尔滨市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二千三百万元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