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3日讯(记者谢小真)13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黄琳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机关事业养老待遇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据黄琳介绍,市直和市内三区符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原养老保险统筹试点期间个人缴费返还条件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返还工作将于2017年5月启动。据透露,目前我市尚未启动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缴费工作,另外,国家省尚未出台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政策规定。
网友提问:今后机关退休养老待遇是不是会下降?
黄琳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家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网友提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后,并轨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何时退给个人?
黄琳答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直和市内三区符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原养老保险统筹试点期间个人缴费返还条件的,全额、差额拨款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已于2016年返还;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返还工作将于2017年5月启动。各区(市)的个人缴费返还工作遵循区(市)政策规定办理。